生态环境部孙祯:气候投融资工作需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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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赵方园)4月6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一级巡视员孙祯在第二届中国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做好气候投融资工作,切实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充足有效的资金保障才能积极稳妥地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中国一直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实干派。“我们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就是实干派的重要体现,‘贷款、并购’ 这都是真金白银的支持。”孙祯表示,今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希望在地方层面“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能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以地方绿色低碳转型逐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孙祯提出,试点地方要抓住机遇,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导向,打造地方的核心竞争优势。“各地要把握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新动能,积极开辟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不断打造低碳竞争新优势。创新经营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加大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投入,全面提升本地区的经济综合实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同时,要多方参与,协同构建气候投融资的生态圈。“气候投融资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融资的主体作用。”

具体来说,地方政府要强化部门联动,将气候投融资工作与地方经济、金融、产业、环保等领域的政策相协调,为积极、有序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金融机构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促进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纳入投资决策的管理全过程,积极开展金融工具服务模式、投资理念、流程管理、评价体系等等的创新。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展绿色低碳的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和流程优化,通过碳价格信号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形成具有显著产业特色和多重效益的气候投融资实践经验。”孙祯进一步说道。

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规制,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投融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孙祯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投融资工作是系统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

同时需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讲好气候投融资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故事。孙祯提出,气候投融资工作需要借鉴国际经验教训,从中国实际出发,推动气候投融资的知识共享、能力提升、工具创新和技术进步,也要向国际社会积极宣传我国气候投融资的进展和成果,与世界发展的新方向形成良性互动。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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