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武汉蓝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全球最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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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2023年4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8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5月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07 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07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26.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62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23,358.49元。截至2023年5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3〕10-5号《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长江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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